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伍家良 记者李二林)近期,海南裕鑫昌药业有限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被罚款50万元。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裕鑫昌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记录、销售流向不真实等行为,经认定属于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的情形。
据悉,海南裕鑫昌药业有限公司由海南合鸿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海榆中线五公里处周仁村内海口兆利贸易公司大楼1单元2层,3层302房,4层,5层502房。针对海南裕鑫昌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裕鑫昌药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