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尹跃飞 张伟 赵瑞清 记者张阳阳)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次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从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食检院”)抽调长期从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专家组成检查组,赶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开展此次检查工作。
本次体系检查以“风险精准识别、隐患系统治理、责任闭环落实”为主线,聚焦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门店及仓储运输环节,围绕总部管控、采购仓储等全链条关键环节,重点核查食品安全自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检查期间,检查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体系检查工作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估企业合规状况,如实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检查组督促企业建立并持续运行覆盖总部、仓储、运输、门店全环节,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食品安全合法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制度、人员、设施设备、工作流程、记录“五到位”,推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全区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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