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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普法宣传 筑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2025-11-27 11:2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中山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皇艳华 记者张阳阳)为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11月26日,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在赛罕区黄合少镇南地村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积极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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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凝聚监管合力

为确保宣传取得实效,执法人员主动联合赛罕区农牧水利局、黄合少镇及南地村村委会,通过座谈交流全面了解该村畜禽养殖、屠宰及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无证经营等行为深入沟通;执法人员认真听取基层在实际管理中面临的难点与建议,相关人员明确表示将协助做好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借助村委会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和区域,为精准开展执法宣传奠定了基础,有效提升了本次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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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精准普法,提升法律意识

随后,执法人员在南地村村南河西公司商业街面向畜禽产品销售者及周边群众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结合即将施行的《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经营户和消费者阐述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的重要性,强调“除农村牧区个人自宰自食的畜禽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并详细讲解私屠滥宰对动物疫病传播、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时,明确指出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屠宰注水或注入违禁物质的畜禽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此次普法宣传共发放《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宣传资料30余份。

下一步工作安排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保持宣传热度,进一步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度,使广大畜禽养殖者、屠宰从业者深刻认识到私屠滥宰的法律责任和潜在风险。同时,加大畜禽屠宰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呼和浩特市畜禽屠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执法支队在此呼吁:自2025年1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擅自设立屠宰场所、从事经营性屠宰活动的,均属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广大消费者选择购买经定点屠宰并具有检验合格标志的畜禽产品,用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让我们携手抵制“私屠滥宰”“无证肉品”“违规经营”等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肉类消费环境。(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