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何星宇 记者张阳阳)为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使用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管。
一是底数清,情况明
对全盟药店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全面推进执业药品配备工作,逐户核实,落实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广动员,强共识
畅通工作信息渠道,强调执业药师配备工作的重要性。各属地局加强业务指导,为辖区内企业答疑解惑,在企业执业药师注册、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等事项上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明确要求相关企业在过渡期前完成在职在岗执业药师的配备工作。
三是严监管,促长效
将日常监督检查作为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督导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促进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截至目前,全盟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达90.21%。其中,单体药店133家,配备执业药师131名,配备率达到98.50%,连锁门店61家,配备执业药师44名,配备率72.13%,全盟执业药师配备数量逐步提高。
下一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药品零售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依法配备执业药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药品零售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共同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