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持续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督促行业自查自纠,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现将近期网络餐饮违法案件曝光如下:
案例一: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和平区比尔奇啤酒屋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20日到天津市和平区比尔奇啤酒屋(个体工商户)现场核查,发现该主体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开设的网店“比尔奇啤酒屋”有“现调吨吨桶 百香果晚安朗姆鸡尾酒1L/桶”等调制酒在售,店内也可见制作上述自制饮品的厨具和原材料,但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拍照取证。当事人之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本案警示入网经营者:一是确保公示信息真实。线上信息必须与线下许可登记信息真实一致,门店照片、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不得虚假公示;二是严格按许可范围经营。任何通过网络进行的食品经营行为,均需以取得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为前提;三是网络餐饮平台应加强资质核验与日常巡检,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案例二: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醍醐味(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及防虫设施不完善案
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30日对醍醐味(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地面及操作台面积存油污、残渣未及时清理、杂物堆放混乱等问题。同时,现场防虫设施不完善,存在病媒生物污染食品的风险。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拍照取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案警示入网及实体餐饮经营者:一是必须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制度,保持加工区域、设备、地面、垃圾桶等整洁有序;二是依法配备并维护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建立定期检查和灭虫记录台账;三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巡查与培训,将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常态化操作规范。
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持续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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