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贾超 庞起生 记者纪红霞)为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石家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石家庄市消保委)日前启动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面向全市发出参与倡议,呼吁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共筑满意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真正受益、得实惠。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活动以秉持公益、质量优先、消协倡导、经营者自愿为指导原则,不向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活动突出“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特色,致力于推动商家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由消协组织加强社会监督,推动优化消费环境,实实在在地让消费者受益、得实惠,共筑满意消费。
在活动形式方面,主要由经营者自主开展,在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商场门店(柜台)等线下场所开展推广活动,也可参加石家庄市消保委举办的相关活动。参加活动经营者经石家庄市消保委审核同意后,可在门店柜台等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悬挂、张贴“3·15 金秋购物节”专用标识和活动海报,明示参加活动的商品服务品类和门店名称。活动举办前后,将通过相关媒体及石家庄市消保委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集中宣传,引导消费者现场参与活动。
针对企业参与活动的申请及审核条件,石家庄市消保委明确提出四项要求,应当申请成为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可通过网址搜索“https://315.cca.org.cn/#/home”按提示进行申请);原则上为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体验河北·品质消费”示范单位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单位;2024年以来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参加活动的产品在2024年以来产品质量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监督抽查中没有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服务申请参加活动。审核通过的经营者可于9月10日后进行宣传预热,9月15日正式启动活动,期间可使用活动专用标识,直至活动结束。
石家庄市消保委强调,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仅限在网页、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使用,必须完整使用,不得将部分内容单独分割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增减专用标识和海报中的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活动专用标识不得用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活动结束后,经营者不得继续使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用标识、海报进行商品和服务商业宣传、促销等营利性行为。
据悉,石家庄市消保委将依法加强对参加“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经营者进行社会监督,重点监督经营者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违规使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用标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