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赋能,通过在食安封签上印制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记载餐饮外卖食品的有关信息或展示加工场所信息,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店一码”。鼓励将食安封签工作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等有机结合,通过扫码,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可溯化、加工过程可视化,扩大食安封签的使用效能。鼓励食安封签二维码与“湘食安码”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码连通,畅通外卖商家与消费者的沟通渠道,形成部门引导、外卖平台及商家等参与、消费者及配送员等监督的闭环。
此外,引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加强平台管理,鼓励将有关食安封签使用的内容,纳入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提供餐饮外卖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食品销售界面或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首页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选择使用食安封签的选项、明示食安封签使用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李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