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健食品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推进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率先在镇江开展
2025-12-16
11月是全国“优化消费环境月”,为深入贯彻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厅等五部门《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保健食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落地见效,引导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质量担保和售后服务责任,推动实现“标准引领、责任落实、公信承诺、无忧消费”,进一步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发展、激发保健食品消费活力,打造安全放心可信的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环境。11月27日,江苏省保健食品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推进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率先在镇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