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询社会公众对《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15 生效日期 2026-05-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询社会公众对《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4月15至5月15日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电子邮箱:qzzhifa@163.com

联系电话:0595-22399480

邮寄地址:泉州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333室

附件: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