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4-15 | 生效日期 | 2026-05-22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青海省经营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提升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青海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青海省经营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1174870943@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省市场监管局业务楼53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0971-6128889。
附件:1、
《青海省经营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
《青海省经营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对比表.docx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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