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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榕联合监管办〔2026〕1号)

发布单位 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 榕联合监管办〔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05-21 生效日期 2026-05-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榕联合监管办〔2026〕1号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文件精神、司法部门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根据《2026年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附件1)工作部署,为做好2026年我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办综合汇总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和工作需求,制定了《2026年福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确保检查全流程规范

  各单位要积极运用现有抽查系统,确保抽查对象、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公平、公正,实现部门间信息高效交互。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司法部门有关检查前审批、扫码检查、规范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等工作要求。检查结束后,要推动检查发现问题处置闭环,并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录入、公示检查结果”要求,最终将检查结果统一归集至“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对因特殊原因无通过平台公示的检查结果,要在市政府网站“双随机”专栏公示,做到检查结果100%公示。

  二、推动“双随机”与“综合查一次”融合

  对《计划》中明确的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及时组织配合部门开展检查,相关配合部门要依法积极参与,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重复检查。要做好与“综合查一次”检查任务的融合,统筹执法力量,整合监管资源,抓好两者任务同步落实。

  三、加强业务帮扶指导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各县(市)区对口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检查全流程规范性和执法人员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指定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计划》中县级部门负责具体检查的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附件:1.《2026年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

      2.《2026年福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pdf

《2026年福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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