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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30 生效日期 2026-07-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省纤维检验局:

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市(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对“三品一特”、广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价格等经常实施行政处罚的领域所涉及的裁量权基准进行细化量化,并将有关文件报省局备案。

附件:1.《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docx

2.《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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