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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4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8-04 生效日期 2026-08-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备注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4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王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做好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一是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我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每月会商、专家合作、舆情共享共处3项机制;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执法,部门联动的严管机制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全面实施部省统筹监测,对主要“菜篮子”产品进行全覆盖监测,对部分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强化源头监管力量,出台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在全国推动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管理机制。四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使用禁用药物的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加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执法力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不断强化同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聚焦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1503

农业农村部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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