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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7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8-04 生效日期 2026-08-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7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林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学贯彻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着力推动构建全链条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先后组织实施两期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构建了以部级检测中心为龙头、省级检测中心为骨干、县级检测中心为基础的全国检验检测体系,建立部省统筹的风险监测制度。二是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合格证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全流程管理要求。三是不断加强部门协作,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每月会商、专家合作、舆情共享共处3项机制;联合开展加强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执法,实施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织密风险防控网。四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使用禁用药物的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加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执法力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推动落实市场销售主体查验把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1503

农业农村部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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