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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政办函〔2021〕48号)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09 生效日期 2021-04-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西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1〕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药食同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围绕“药食同源”试点管理的政策研究、规划制定、推动落实等进行全方位调研指导和精准研判,加大协调、指导和监督力度,推动产业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伟 副省长

副组长:薛 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

武 晋 省卫健委主任

张九萍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牛青山 省科技厅副厅长

段 萃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进仁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阴彦祥 省卫健委副主任、省爱卫会专职副主任

何建中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健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阴彦祥(兼)。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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