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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1350”工作机制 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11-24 19:57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夏思睿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何清波 记者 陈家华)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350”工作机制,以“首发即查、事不过三、五必带电、销号清零”为核心,构建一张严密而富有温情的食品安全防护网,打造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之抽检引领模式。

针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关键动作,该制度明确了时间节点、细化操作规程,精准构建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模式,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快响应、严查处、全闭环”。

在这个逻辑下,“1”指的是启动时限,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1 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分派与核查处置的启动工作,扁平化的信息传递方式,减少了内部轮转时间,确保第一时间介入,防止不合格食品扩散。

“3”指的是3日完成初步核查,一件不合格食品事件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处置完毕,按照《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着90日的处置时限。而在风险刚刚发现的时候,应在什么时限内实现风险的防控,则没有明确的规定。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紧紧抓住“保障食品安全”这个核心理念,细化了初期处置的工作时效,不仅第一个工作日内就要启动处置工作,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合格食品的初步处置。包括现场核查、产品控制、召回、原因排查等工作,快速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源。

“50”日办结要求,该制度对法规规定的时限主动进行压缩,通过细化和统一每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减少时间损耗,实现工作效率的提升,处置时效比规定压缩44.4%。

根据产生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判断当事人的风险等级,细化了执法环节对当事人违法情节的判定标准,并规定了逐步递增的处置措施,以“事不过三”“五必带电”的刚性要求倒逼监管者和当事人,都要谨慎处置好每一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把这一管理逻辑编辑成“执法口诀”,在基层执法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传唱警醒,直接提升每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效果,当地多批次不合格现象明显减少。口诀如下:

“1”——首发预警即出动,容缺受理莫拖延。

“3”——三次红线不能碰,停业整改控风险。

“5”——五次底线必追责,双向调查显最严。

“0”——靶向帮扶促发展,问题清零保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其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后,需停止生产经营风险食品,而有些当事人因专业限制难以在短时间内找出原因,因而无法迅速恢复生产。根据“1350”的规定,监管人员在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时,必须做到“3次帮扶”:第一次是监管人员在送达不合格报告书后应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第二次是监管人员应指导当事人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恢复生产经营;第三次是专业指导组定期对处置后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复诊,复诊过后,该批次核查处置事件才实现销号清零。

作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机关,处罚从来不应该是目的。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现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监管部门应在依法调查的同时,发挥专业特长,帮助当事人,尤其是小微个体经营者查找不合格原因,寻求改进道路,从一家的整改,最终实现整体产业的升级,这才是现代化监管应有之义。“1350”机制中“0”的规定,正是根据这样的治理逻辑,以销号清“0”的硬性规定,着重强调了市场监管系统各个环节监管人员必须发挥合力,以“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作为提升监管效能的努力方向,共同服务漳州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