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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倡议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

2026-04-02 14:2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石巍)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到餐桌全链条筑牢肉制品安全防线,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特向全省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书。

强化主体责任,严把原料关口

倡议书明确,坚决扛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资质文件。坚决做到不采购、不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规范生产加工,诚信守法经营

倡议书强调,要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保持生产环境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绝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使用工业原料、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严格履行出厂检验义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在肉及肉制品经营活动中,销售的生鲜肉及肉制品必须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自觉做到不销售注水注药肉、腐败变质肉、过期肉制品。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把控菜品质量,坚决抵制掺入或冒充牛羊肉、驴肉制品销售。

规范标签标识,共筑安全防线

倡议书指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标注,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预包装肉制品标签必须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散装销售的肉制品,在容器、外包装上如实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改进生产经营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违法行为或食品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处置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