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聚焦草莓产业的地方性法规。事实上,辽宁丹东此举并非孤例。近年来,《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温州市瓯柑保护发展条例》《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等针对特色农产品的地方立法相继出台或施行,以法治护航特色产业,正在成为各地的一种“通行做法”。
有人质疑,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应该是一个技术问题,至于专门立一部地方法律法规吗?在笔者看来,此举并非“小题大做”,反而抓住了产业发展的根本性短板。
特色农产品不只是一方风物,更是一方经济的命脉、无数农户的“金饭碗”。以丹东草莓为例,丹东全市种植面积近20万亩,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50亿元,品牌价值超过400亿元,丹东也因此成为全国最大的草莓生产和出口基地。在其核心种植区东港市,有10万多农户从事草莓生产,农民人均草莓收入占总收入60%以上。而放眼全国,像丹东草莓这样的地方特色产业数以千计,它们背后连接的是上亿农民的生计。产业高质量发展固然需要技术支撑,但技术只能管好“地里的事”,管不了“市场的事”。品种再好、种植再精,一旦市场失序,农民照样增产不增收。
我们也能看到,近年来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中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品牌侵权屡禁不止。市场上仿冒地理标志等现象时有发生,“李逵”还在田间生长,“李鬼”已经横行市场,还有劣质产品打着“正宗”旗号低价倾销,严重损害原产地声誉。另一方面,产业标准尚不统一。从种苗培育、田间种植,到采摘加工、物流运输,各环节缺乏统一规范,农户“跟着感觉种”,最终导致产品品质良莠不齐。更令人忧心的是,部分优良品种的种源正在退化。一些老品种口感变差、产量下降,而新品种选育推广滞后,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农户缺乏科学留种的技术指导,代际退化问题日益突出。种种问题,单靠技术调整、行业自律或行政干预,往往治标不治本,法治正是对这些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
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其能够提供稳定且可预期的制度支撑。从系统性来说,法律法规能够覆盖种苗、种植、加工、流通、品牌、质量等全产业链条,把分散在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整合为统一的制度框架,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权威性来说,法律法规有强制力作后盾,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能够有效震慑仿冒侵权、以次充好等市场乱象,让“李鬼”不敢轻易越线。从稳定性来说,相比行政措施的阶段性和市场行为的波动性,法律法规一旦确立,就能提供长期、可预期的制度保障,明确各方权责边界,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使产业发展不再“随风摇摆”、依赖临时突击。
事实上,法治带来的益处看得见、摸得着、靠得住。以精河枸杞为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施行以来,产业产值从当年的2.4亿元跃升至如今的10亿元。于种植户而言,法治护航意味着不会被假冒伪劣产品砸价,辛苦种出来的好果子能卖出好价钱;于消费者而言,法治保障意味着能吃到货真价实、品质可靠的地方特色农产品,不必担心花钱买到“冒牌货”;于农产品品牌而言,法治保护让品牌价值不会缩水,产业能够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一法立而多方受益,何乐而不为?
还要清醒地看到,良法只是善治的前提。把法治从“纸上”落到“地上”,使其真正成为产业的“护身符”与“助推器”,是立法之后更为紧迫、更为关键的一步。如何让执法力量真正沉下去,让跨区域的假冒伪劣产品无处遁形,让“打擦边球”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如何让技术指导跟上法规步伐,帮助农户按着标准种,实现从“有法可依”到“有标可循”的转变?如何让普通种植户在权益受损时,投诉有门、维权有路,不至于因为“成本太高、程序太繁”而放弃维权?只有解决好这些从“文本”到“现实”的衔接问题,才能确保立法不落空、不走样,真正做到保护产业、造福农民。
丹东草莓、精河枸杞、赣南脐橙……当越来越多的特色农产品被纳入法治保护框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某个品牌价值的提升,更是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缩影。乐见更多地方以此为例,用法治护好田间地头,让乡村振兴结出累累硕果。(韩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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