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郭发祥)重庆火锅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近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首部火锅产业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为重庆火锅正名定分,彰显出重庆火锅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地域标识。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娄振新现场解读条例时说,条例中赋予“重庆火锅”明确定义,即“发源于重庆,运用独特工艺炒制、熬制和调制底料,以麻辣鲜香为代表风味,展现巴渝饮食文化习俗的火锅类型”。
条例共28条,围绕火锅产业发展关键环节,从工作机制、产业链条、创新融合、品牌建设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
条例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四大方面:健全发展促进机制、完善发展产业链条、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创新驱动和品牌建设。
从条例中看到,重庆将围绕火锅产业链合理布局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特色消费区,支持优质供给基地建设,支持加工基地和设施设备制造基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化发展。
在拓展消费发展新空间上,条例鼓励建设重庆火锅发源地等特色消费地标,支持举办火锅美食节、火锅博览会等活动,建设特色美食街区,支持火锅主题博物馆建设,推动重庆火锅传统技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同时,还鼓励重庆火锅“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建设海外食材仓库、开设品牌连锁门店、发展跨境电商,推动重庆火锅“产品输出”与“文化输出”相融合,让一锅沸腾的重庆味道真正飘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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