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更好适应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方案》修订,在坚持现行工作思路、总体要求和“三抓两保”任务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将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从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将能繁母猪存栏量正常波动(绿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5%调整至92%。同时,《方案》优化了地方生猪稳产保供责任落实,强化了引导生产和市场预期等重点举措,完善了监测预警、产能调控等保障措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密切跟踪《方案》落实情况,指导地方继续加强监测预警引导,稳定用地、金融、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促进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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