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辛群围绕本次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在虚假商业营销方面,主要聚焦哪些相关主体,以及这些主体实施的哪些违法行为,回答记者提问。
辛群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网络食品销售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实施的以下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包括: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使用医疗用语营销;对食品及原料商标、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及医护、营养等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名义、形象,为食品作虚假推荐、证明,误导消费;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信息,或者篡改、伪造相关信息,误导消费;采用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或利用技术手段篡改直播间真实数据、营销虚假人气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网络食品销售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全链条依法追责,筑牢网络食品销售监管防线。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强化案件查办,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压紧压实平台及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规范网络销售食品营销秩序,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确保整治成果可感可及、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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