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号令)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原规定同步废止。
据介绍,新规紧扣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优化注册管理、强化源头管控,推出多项便利化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度与贸易便利化水平。
相较于旧规,本次政策修订核心变化集中在四方面:监管模式更科学,由固定清单改为动态风险目录管理,按风险等级精准分类监管,油料、杂粮、保鲜蔬菜等6类初级农产品“减负”移出官方推荐注册目录,监管更具弹性;注册延续更省心,除肉类、燕窝两类高风险食品外,需办理延续的企业申请窗口放宽至届满前3~12个月,其余企业注册有效期自动延续5年;准入渠道更高效,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获得我国认可的国家(地区),可约定实施清单式注册,由其主管当局批量提交企业清单;监管范围更全面,明确贮存陆生动物源性食品、水产品的境外冷库纳入注册管理,压实全链条责任。
今年3月,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首推企业清单式注册,基于食品安全体系互认,试行批量企业注册更便利;首用企业注册智能辅助审批,依托“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推动实现自动评审,让企业注册更快捷。
新规充分考虑与已有注册制度的衔接性,除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等2类产品之外,对其他95%已注册企业将实现自动延续注册。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骆军表示,对于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相关内容的,海关将不接受申报;虚假填报信息,骗取海关单证的,海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据介绍,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自实施以来,输华食品类别多样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带动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稳步增长,2025年达到1.3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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