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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平台存在销售涉案“特供酒”违法问题

2026-06-13 14:3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6月12日,国务院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假借党政机关、军队名义,制售所谓的“特供酒”,是典型的违法行为。近期,国务院食安办根据网络监测、媒体举报线索,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集中查处了一批“特供酒”典型案件。7家电商平台因对平台内销售所谓“特供酒”管控不力将被处罚。调查发现,7家平台存在销售涉案“特供酒”违法问题,具体涉及61家售酒网店、78个直播间。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王火旺表示,网店和直播间还存在虚假营销的违法行为:

一是网店在销售白酒的页面上标注各种虚假不实的信息,让消费者误以为这些商品来路“神秘”、出身不凡,欺骗消费者。例如,“备战”白酒正面标注红色五角星图案,背面标注“八一”“献给最可爱的人”;“军台”白酒包装和瓶身通体使用军绿色,瓶身飘带标注“品鉴级,大师手工酿”,外包装标注红色黄底的类似五角星图形;“京总一号”白酒标注“京西特需物资供应(北京)有限公司”“京一号送审样”等文字;“储备”酒用金色文字标注“京陆储备用酒”“京陆编号-00171”等等。

二是直播间使用各种话术作虚假营销。例如:“什么样的酒水能用特种钢的箱子带着正五角星呢?”“这种酒是50年金标,一酒之下万酒之上,全国没有上百年的酒厂是做不出50年的老酒”等等。

电商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虽然采取了设置敏感词库等措施对“特供酒”进行管控,但对不直接标注却明显属于所谓“特供酒”范畴的产品,管控明显不力。

王火旺强调,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违法案件隐蔽性强,相关证据存储于平台内部,调查难度较大。本案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周密的调查方案,统一组织各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场彻查。

主要措施可以概括为“四查”:一查网店商品详情,二查直播视频档案,三查商品销售数据,四查平台管控措施。通过上述四项措施,全面固定了网店和直播间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证据,查清了相关违法活动的数量规模,查明了平台在“特供酒”管控中存在的不足问题,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和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