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阿某等11名被告人在担任某小学食堂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等被告人作为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不同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不同,依法分别作出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扣押在案赃款402838.5元,并将价值1848元的77斤排骨返还被害单位。
“校园食堂不是私厨,校园净土不容染指”。有网友评论,从孩子饭碗里“揩油”是教育之耻。本是学生们的营养餐,却被层层“揩油”,让人愤怒、心痛。应该说,每一克肉、每一粒米的流失,都是对未成年人健康福祉的蚕食,对教育纯洁性和法律权威性的亵渎。校园食堂是教育民生的重要窗口,守好“校园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必须以最透明的管理、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厉的惩处,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让每一碗饭都盛满安全与健康,而非被“硕鼠”啃食后的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