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五批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例

2026-07-08 15:3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王玲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网餐食品安全,发布第五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以警示经营者。

上海十二星座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饮品店),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自制饮品制售。经查,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经营自助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网络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构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处罚。部分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擅自超范围经营,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和合规风险。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依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姜义芬(上海市宝山区蓉旺餐饮店)工作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案。消费者向该局反映,浏览美团平台商户三米粥铺淞南店(经营主体:上海市宝山区蓉旺餐饮店)“明厨亮灶”页面时发现,该商户厨房操作人员在接触垃圾桶后,未洗净双手就直接接触食品,涉嫌违法。执法人员立即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调取该商户后厨监控画面。经查,该商户2名厨房操作人员均存在前述违法行为。当事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第11.3.2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处罚。本案是数字技术赋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典型案例。网络餐饮平台搭建后厨直播页面并做醒目指引,为社会力量监督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提供便利渠道;消费者通过“明厨亮灶”窗口实时监督网络餐饮单位后厨情况,发现问题即刻举报;监管部门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固定视频证据,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三方同频共振、协同联动,构建“全民参与、平台支撑、法治保障”治理闭环,彰显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效能新路径。

邢军(上海市宝山区华家快餐店)未按食品安全所需温度规定贮存食品案。2026年4月29日,该局现场检查华家快餐店,查见当事人存在未按食品安全所需温度贮存食品行为。当事人构成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处罚。本案属于网络餐饮单位未按规定温控贮存食品典型案例。个体商户普遍缺乏温控贮存相关法律认知,低温存放不到位易滋生致病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局将增加巡查频次,上门普法督促商户规范温控存储、落实自查制度,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178349600893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