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华)为深入落实食用农产品“七个一律”监管要求,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管局统筹部署,指导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聚焦乡镇赶集日交易高峰,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排查与宣传教育。8月18日,田家镇市场监管所利用太安镇赶集日契机,走进农贸市场,围绕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两大主体,将专项检查与法规宣贯紧密结合,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照“七个一律”规定,对市场开办方重点核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发现,某市场未建立完整的自查体系,相关记录缺失,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对公平秤设置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计量准确。
针对场内销售者,执法人员严查“生鲜灯”违规使用问题。在某猪肉摊位,发现一盏散发暖红色光芒的生鲜灯,执法人员当即责令经营者现场拆除,并向其宣讲“七个一律”相关规定,明确销售者使用“生鲜灯”属于显性违法行为,在查处销售者的同时,一律同步倒查市场开办方的管理责任。
为扩大宣传覆盖面,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出入口显眼位置张贴“七个一律”通告,并主动向围观群众和经营户逐条解读,重点讲清市场开办方的自查义务、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要求以及“一案双查”追责机制。执法人员现场强调,未落实自查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并纳入信用档案;销售无合格凭证产品的,同步倒查开办方;涉嫌违法添加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此次行动共检查摊位32家,现场督促整改问题3个。潼南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七个一律”落地见效,强化日常巡查和“一案双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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