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马蕊)为进一步强化治理假劣肉制品问题质量安全监管,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群众食肉安全,现将查处的肉制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一、翁牛特旗某火锅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肉制品案
关键词:过期食品、肉及肉类制品
案情介绍:2026年3月3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翁牛特旗某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的速冻羊肉板(北龙雪花羊上脑)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羊肉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羊肉、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翁牛特旗某铁锅炖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和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关键词:未经检验检疫、肉及肉类制品、进货查验
案情介绍:2026年1月13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翁牛特旗某铁锅炖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发现该店经营的10卷牛腱子肉(21.78斤)、5卷猪五花肉(7.9斤)、2卷羊肉(9.98斤)(均经现场称重)均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事人构成在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构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食品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品、没收违法所得823.24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综上,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如下: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品、没收违法所得823.24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翁牛特旗某鲜肉门市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羊肉案
关键词:肉类、未经检验检疫
案情介绍:2026年3月26日,翁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翁牛特旗某鲜肉门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门市经营的1只羊胴体(15.9kg)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店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羊胴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该店作出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羊胴体(15.9kg)、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案例暴露出部分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生产经营不合格肉制品、进货查验不到位、非法加工肉制品等相关问题。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选购肉制品时注意查验产品来源、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共同筑牢肉制品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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