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伊扬)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秩序,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整治肉制品加工领域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近期,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肉制品小作坊重点风险业态,加大日常巡查和靶向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过期原料加工生产等违法行为,现将两起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如下:
案例一:某熟食小作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6年8月,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熟食加工小作坊加工间内违规存放食品添加剂日落黄。经查,该作坊许可品类为肉制品加工销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日落黄不得应用于肉制品加工,当事人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存在生产过程管控不严、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禁止性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食品添加剂日落黄530g;罚款5000.00元。
案例二:某肉制品小作坊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6月,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某肉制品加工小作坊冷库内储存过期鸡嗉皮原料64袋,共计1280kg,货值金额7040.00元。现场核查查实,当事人存在原料储存管理混乱、未及时清理过期食材、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及生产加工台账、超登记范围加工食品等多项违法问题,存在使用过期食品原料从事肉制品加工的风险隐患。
为全面排查风险,执法人员依法对全部过期原料实施查封,并公开征集食品安全不良反应线索,未发现食品安全损害情况,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完善各项台账资料,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的行为,违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整改态度良好、无实际危害后果等情节,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过期食品原料1280kg;罚款5000.00元。
案例警示与下一步工作
上述两起案件集中反映出辖区部分肉制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生产管理不规范,在原料管控、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等关键环节存在漏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下一步,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紧盯肉制品加工领域风险短板,常态化开展小作坊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台账记录缺失、超许可范围生产等突出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和典型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效应。同时深入开展普法引导,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全过程风险管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守住肉制品食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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