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于洋 记者张阳阳)日前,为维护“丰镇月饼”的品牌信誉和市场秩序,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丰镇月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在告诫书中,要求已授权企业规范用标,严守品质。应当严格在许可范围内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变更标识样式或超期使用。获授权用标企业须严格按照丰镇月饼制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不得因赶工、压减成本而降低品质,损害“丰镇月饼”品牌声誉。

对未取得许可备案的企业,严禁擅自使用、伪造、冒用“丰镇月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得在产品包装、宣传推广中误导消费者。需要办理许可、核准手续的企业,可向丰镇市月饼行业协会、丰镇市市场监管局咨询办理,依法合规使用。

“丰镇月饼”地理标志保护具有明确的产地范围限定。生产地点不在丰镇市行政区域内的月饼生产经营者,一律不得在产品、包装、宣传中使用“丰镇月饼”名称或与其近似的标志标识。
丰镇月饼起源于清乾隆年间,距今已有260多年历史。最初名为“胡饼”,以小麦粉、红糖、胡麻油为核心原料,依托传统土炉烤制,成品焦黄松软、绵甜悠长,曾是万里茶路往来商旅穿越草原时的必备干粮。时至今日,已成为内蒙古的中秋味道。在2009年,“丰镇月饼”制作技艺被收录在《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经过各方努力,2015年,“丰镇月饼”又通过了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
近年来,丰镇月饼加工产业不断发展,极具规模,丰镇市加工企业达230多家,丰镇市月饼年产量达39.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6亿多元。在内蒙古中西部和山西北部以“丰镇月饼”“丰镇糕点”“丰镇饼屋”命名的门店达1000多家,相关从业人员达6万余人。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出提醒告诫书,有效的维护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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