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邹宇佳)今年以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违法案件360起。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社会共治,现公开曝光5起典型案例。
1.经营者邹某1、邹某2、杨某蓝提供虚假信息入网经营案
案件速览:2026年5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邹某1经营的餐饮店在美团外卖、京东秒送、重庆零点校园平台分别开设了5家店铺,实际出餐地址均与公示地址不一致。经查,当事人曾在公示地址经营实体店,关停门店后未注销证照,仍以旧证照信息在平台上开设网络餐饮店。另检查发现,该店旁边的2家入网餐饮经营者邹某2、杨某蓝存在同样问题。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3家餐饮店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持有合法的证照资质是外卖商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基本前提,是入网经营的“底线”和红线。此案提醒外卖平台必须压实入网商户资质审核责任,坚决防范虚假、冒用资质主体入网经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确保证照真实有效,切勿心存侥幸,通过“套证”“假证”“无效证件”上线经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生变更或延续后,应及时更新展示。
2.綦江区然则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案件速览:2026 年 5 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从事外卖经营的该餐饮店售卖的羊肉串无羊肉风味,怀疑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经查,该店菜品柜张贴标签标注为“羊肉串”的肉串,产品外包装实际名称为至尊肉串(羊肉风味),配料首位为鸭肉,仅添加羊脂肪调配风味,并非羊肉制品。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3000 元的处罚,并将供货企业线索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案件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食材掺假掺杂、线上宣传与实际经营货不对板等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此案提醒经营者展示的菜品名称、原料、图片应当与实际加工制作保持一致,杜绝夸大宣传、虚假标注、掺假掺杂。平台应当加强对商户线上展示信息的巡查核验,及时发现查处信息不实、虚假宣传线索。
3.綦江区淋淋抄手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案件速览:2026年5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从事外卖经营的该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正在使用的2桶蒜蓉辣酱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标识信息。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2桶无标签蒜蓉辣酱以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无标签标识的食品,产品来源无法追溯,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极易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此案提醒食品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坚决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三无”食品,采购必查标签、留凭证,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防范食品安全隐患。
4.綦江区熊张餐饮店卫生不合规案
案件速览:2026年8月12日,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美团骑手举报,称取餐时发现该店后厨卫生状况较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餐饮店后厨存在三防措施不到位,垃圾桶未加盖等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责令整改和警告的处罚。同时,给予外卖骑手50元的奖励金。
案件警示:外卖商家未按照规定配齐使用设备设施、保持场所卫生,容易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威胁。此案提醒经营者要加强硬件配置、保持加工区域清洁,规范人员加工制作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同时,外卖骑手是是距离网络餐饮后厨最近的群体,应充分发挥骑手“移动哨兵”的作用,激励骑手积极举报问题,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5.綦江区承城汉堡炸鸡店未按要求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案
案件速览:2026年5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从事外卖经营的该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店存在冷冻柜既无温度检测功能,也未配备温度检测装置的情况。
处理结果: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
案件警示: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忽视冷冻柜温度监测管理,未配备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导致冷冻食品是否处于规定贮存温度无法被有效验证,增加了食品变质腐败的风险。此案提醒经营者要规范食品贮存环节要求,补齐硬件缺失和管理松懈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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