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郭宏键 记者李二林)一瓶看似寻常的土榨花生油,竟检出一类致癌物黄曲霉毒素B1超标1.14倍!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披露琼中阳江余德华榨油坊生产的一批次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1.14倍,被依法罚没5500元。涉事作坊已完成整改。
通告显示,2026年1月28日,该作坊生产的该批次花生油(规格1.6L/瓶),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检验,黄曲霉毒素B1实测值为42.8μg/kg,而国家标准限量为≤20μg/kg,超标1.14倍,判定为不合格。2月12日报告送达后,琼中县市场监管局迅速介入,现场已无该批次产品存留,案件随即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部门溯源调查查明,该作坊于2026年1月16日从玉林市张世强花生经营部购进“湖北坡地米”花生原料,1月24日投料400斤开榨,1月28日灌装得油180斤,以每斤13元全部售出,货值2340元。扣除合法原料成本1840元,违法所得500元。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和生产台账。
经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据小作坊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合计5500元。案发后,当事人于2月12日发布召回公告,因顾客流动性大,问题花生油已无法追回;同时排查原因、提交整改报告,经市场监管部门复查,生产经营现已符合要求。
科普小贴士
黄曲霉毒素B1被世界卫生组织划定为一类致癌物,毒性极强,常见于受潮发霉的花生、玉米等谷物,常规烹饪温度难以将其分解。消费者选购花生油,应认准正规渠道和信誉品牌;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严把原料关,杜绝霉变颗粒混入,保持加工环境干燥清洁。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