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近日,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桐庐县获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据悉,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需满足区、县(市)辖区内绿色食品产品数在100个以上,经当地政府申请、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创建的国家级示范试点。首批试点浙江省共5个,杭州市占2席。截至2023年年底,余杭区绿色食品产品数达171个,位居全省第一,桐庐县绿色食品产品数达115个。
近年来,杭州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保供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等方面重要指示,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人文历史和绿色生态环境方面的独特优势,因地制宜推动农产品高质量绿色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引领。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2023年全市下达鼓励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465万元,区、县(市)配套奖补资金约700万元,上下联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截至目前,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产品数666个,位居全省第一。二是注重示范创建。聚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以特色品质厚植发展优势,纵深推进“一标一品一产业”融合发展。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4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融合园区1个、全国绿色食品高质高效试点2个、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7个、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5个。三是强化证后监管。综合运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现场检查等手段,严格绿色优质农产品证后监管。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品质监测,全年监督抽检达600批次以上,实现绿色食品有效期内监督抽检全覆盖,确保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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