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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市场监管局规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 

2020-11-10 10:2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张伟嘉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延明泽 王秋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宣传培训为重点,引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查验保健食品标签是否标注“警示用语”等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注重科普宣传。将《指南》列为“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放心消费”宣传手册里一项科普内容,免费发放到生产、经营单位,让更多的生产、经营者知道《指南》、宣传《指南》,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注重指导培训。深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指导培训,讲解如何在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等内容。注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按《指南》要求标注“警示用语”,标注的是否规范。

目前,己对全市20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143户经营者开展了检查、指导、培训等工作。对在监管中发现的1户生产企业将警示用语印刷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的背面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再指导、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