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某食玩店铺的抓娃娃机内抓取到过期零食。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查见处于正常运营的抓娃娃机内存在部分超过保质期食品。商家以抓娃娃机为媒介销售预包装食品,属于食品经营新形式。这种形式趣味性强,但经营者也容易放松对食品本身的安全管理。经查,当事人在取得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后,因疏于管理,补货时将不同批次的食品混放,导致娃娃机内部分食品过期后未被及时清理仍在对外销售。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当事人系首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货值金额较低,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立即下架销毁过期食品,并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综合上述情况,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包容审慎监管,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批评教育与合规指导。
此案的发生,源于经营者疏忽进货查验与日常管理,让“抓快乐”变成“抓隐患”。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为此提示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把好进货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务必清楚掌握所有食品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做到台账齐全清晰。强化严管控,定期清查、整理机内食品,做好日常巡检记录,及时下架临期或过期产品,并在抓娃娃机显著位置标注不同批次的到期时间。守好安全线,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提醒消费者,抓取时留心投币机身上是否有商家标注的保质期提示,查看抓取食品类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后再食用。若发现过期食品,保留付款记录、实物照片等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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