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程伯全)为进一步规范大邑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与管理,切实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作用,11月6日,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规范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管理工作会。

会议现场 图源:大邑县市场监管局
会议首先开展法律法规宣贯,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人员配备的相关规定,明确“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为刚性底线要求,不得突破。
随后,会议进行了政策告知,向各企业发放《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实施方案》,该方案重申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依法配备执业药师”原则,并提出以“分阶段、分区域”方式,稳步推进,持续提升全市执业药师配备水平。
最后,会议开展现场督导,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实施方案立即开展自查,并汇报当前执业药师配备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企业加快落实配备要求,确保合规经营。
下一步,大邑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按期完成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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