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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某农副产品销售部线上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不予处罚

2026-08-21 13:2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袁梦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程伯全)2025年11月,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四川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举报件,显示雁江区某农副产品销售部通过抖音宣传售卖羊肚菌,在商品链接的标题中宣传该产品是“首选”,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该销售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持续时间短,社会危害轻微,在被举报后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川市监规发〔2022〕6 号)及《成德眉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处罚清单(2023版)》中关于“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管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雁江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是监管温情体现,并非违法“护身符”。对于多次违法、拒不整改、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误导、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广告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切实规范网络经营秩序,提升网络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