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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整治”龙利鱼冒充乱象 从“以次充好”到“商家自律” 优化营商环境有实招

2025-11-21 21:07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夏思睿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 孙一伦)近期,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平台餐饮主体销售龙利鱼菜品涉嫌以巴沙鱼冒充的投诉举报多发问题,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辖区商家法律意识,迅速行动,通过“行政提示+商家自查+执法跟进”模式,有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投诉聚焦:“龙利鱼”变“巴沙鱼”,消费纠纷频发

近期,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收到两起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辖区内部分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龙利鱼”时,实际提供的是价格较低的巴沙鱼,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情况。此类投诉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主动作为:靶向提示商家,督促自检自查

针对投诉焦点,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迅速梳理辖区内销售“龙利鱼”的商家(包括龙城居、尚桥缘过桥米线等 4 家商家),通过电话逐一开展行政提示:

通报投诉态势:向商家明确此类投诉举报频发的现状,强调诚信经营对维护品牌和市场口碑的重要性;

科普直观区别:向商家讲解龙利鱼与巴沙鱼的价格、外观、肉质等直观差异(龙利鱼价格较高,肉质细腻;巴沙鱼价格偏低,冻品常带厚冰衣),帮助商家精准识别;

引导溯源核实:要求商家立即对进货渠道、产品标识进行自检自查,主动向进货商核实产品真实品类,确保所售商品与宣传一致;

明确后续检查:告知商家自检自查完成后,执法人员将随机开展抽查,对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商家依法依规处理。

商家响应:积极配合自查,暴露供应链问题

商家接到提示后,均积极配合开展自检自查。自查中发现进货环节存在标识与实际品类不符的问题(如部分商家反映进货袋标注“巴沙鱼”,但进货商却宣称是“龙利鱼”)。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再次对商家进行行政提示,强调进货查验义务,要求商家从正规渠道进货并留存凭证,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品类真实准确。

(商品名称改正后截图)

工作成效:强化法律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此次“提示+自查+再提示”的闭环管理,辖区商家的法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得到显著提升,纷纷表示将严格规范进货和销售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此类问题,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同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