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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98万元报名“私董课”遭忽悠,汉川消委跨域联动维权追回万元

2026-07-09 12:22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邱水英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章志军 程翩 记者邱水英)7月8日,汉川市消费者彭女士因轻信某培训机构营销人员的“高端人脉”“资源整合”等宣传,支付19800元报名所谓《未来独角兽私董会》课程,却遭遇授课导师“李专家”未到场、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的困境。经湖北省消委、汉川市消委及洪山区消协三级联动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培训机构一次性退还培训费1万元。

据彭女士反映,她最初被该培训机构营销人员诱导,花费980元报名农业发展基础课程。课后,营销人员持续推介一名号称“拥有全国资质、手握高端资源”的“李专家导师”私董培训,声称课程可帮助企业包装、开展异业联盟、拓展市场。在宣传攻势下,彭女士于2025年8月支付19800元报名《未来独角兽私董会》专项课程。

然而,8月7日正式参训时,实际授课并非宣传的“李专家”,仅由其助手授课一小时,课后与李专家合影即算完成导师课程。彭女士试听后认为课程内容与自身需求不匹配,宣传严重不实,当即提出全额退费,但商家以协议约定“不予退款”为由拒绝。协商无果后,彭女士向汉川市消委及省消委投诉。

省消委接到投诉后,迅速梳理彭女士提供的沟通记录、转账凭证、课程现场照片等证据,并启动跨区域联合调处机制,联动汉川市消委、洪山区消协组建三级联合调解专班。调解过程中,商家主张消费者已参与部分课程,仅愿退还3000元;消费者则坚持商家存在夸大虚假宣传,格式合同中“不予退款”条款无效,应全额返还。

面对僵局,调解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展释法说理,明确指出该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设置霸王条款、履约与承诺不符的违法责任。经多次斡旋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培训机构一次性退还培训费1万元,消费者承诺就此了结纠纷。

消委会专业人士指出,该培训机构多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是虚假宣传,宣称导师具备全国资质、可对接高端客户,实际授课并非其本人;二是采用轮番推销、持续洗脑方式,利用消费者需求制造心理诱导,违背自愿交易原则;三是以内部协议“不予退款”条款限制消费者退费维权权利,属于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法应认定无效。

近年来,各类“私董会”“总裁班”培训火热,但其中虚假宣传、服务缩水、退费困难等问题频发。汉川市消委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警惕“高端人脉”话术:声称“结识高端资源”“整合行业人脉”的课程,往往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进行虚假宣传,切勿轻信。

二、看清合同再付款:报名前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对“不予退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

三、保留证据是关键:保留宣传截图、转账凭证、听课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宣传与实际不符,及时向消委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四、理性消费不冲动:面对“轮番洗脑式”营销,保持冷静,充分了解课程内容、师资情况后再作决定,避免冲动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