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严天慧 记者胡毅)7月31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与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共同签署《公益诉讼公证提存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将公证提存机制引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此次合作旨在健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资金监管体系,规范赔偿金归集、保管、使用及支付全流程,以法治化、规范化手段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量,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明确,省级消委组织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治理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行为、规范消费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湖北省消委会聚焦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高频侵权领域,累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8起,已结案8起。在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推进过程中,涉案赔偿金管理缺乏统一规范和闭环监管,影响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治理效能和维权实效。
依托公证机构独立、中立、专业优势,双方共同建立“消委统筹、公证监管、专款专用、全程溯源”的赔偿金管理模式。根据协议,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涉案赔偿金统一纳入公证提存专户集中管理,有效改善以往资金分散管理、监管薄弱的问题。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进行审核、监督。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依照法律法规和合作协议,对赔偿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负责资金归集、保管、核算、兑付等工作,全程留存备案资料,确保资金流转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相较于传统管理模式,公证提存机制具备公信力强、流程规范、安全可控、公开透明的优势。
由第三方公证机构独立开展资金监管,可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杜绝资金挪用、滥用等问题,确保赔偿金专项用于消费者权益赔付、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消费调查等法定用途。同时,标准化的提存兑付流程,能够有效提升资金处置效率,缩短权益修复周期,切实将公益诉讼司法保护成果落到实处。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是深化消费领域法治建设、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公证专业监管力量,补齐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资金监管短板,构建“司法维权+公证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益资金管理使用,守住资金安全底线,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恪守中立公正执业原则,细化赔偿金提存、保管、兑付全流程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保障公益诉讼资金安全和规范运行,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合作是优化消费维权治理模式、健全公益权益保障机制的积极探索。通过引入第三方公证监管,完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维权闭环,有效提升公益资金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湖北省消委会与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将持续深化常态化合作,细化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机制,拓展公证法律服务在消费维权领域的应用场景,常态化守护消费者公共权益,助力营造安全、公平、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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