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咸监宣 孙涛 记者胡毅)为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食安委〔2025〕4号)要求和省食药安办工作部署,日前,咸宁市食药安办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食安委、湖北省食药安办有关文件精神,就咸宁市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市食药安办相关负责同志,就“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企业端注册、部门审核及操作流程进行了全方位培训。
会议强调,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深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统筹协同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加强工作调度,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推进工作并及时进行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形成食品安全“企业主抓、员工参与、风险共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