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李黎)《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施行。《条例》共17条,按照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入网审查、明确公示要求、严格过程管理、处置违法行为等逻辑顺序,规定了网络餐饮的全链条治理要求。
聚焦源头严防,《条例》着力压实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规定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和告知责任,规定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审查责任。
聚焦过程严管,《条例》着力强化关键环节监管,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规范公示信息作出规定,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场所进行规范。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无堂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食安封签”,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聚焦风险严控,《条例》着力构建分级响应体系,包括平台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平台与监管部门协同处置机制,以及违法行为惩戒机制。
据了解,南通市现有餐饮服务单位3.3万余家,其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的占比超一半。《条例》将南通市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实践通过立法予以固化,有助于靶向调整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行为,增强监管的精准性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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