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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工作创新 忻州全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2024-01-11 14:29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采编中心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杨菁 记者黄永建2023年,忻州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围绕重点工作安排,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

落实党政同责。忻州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督查、巡察范围,将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督办体系,每年开展两次对县(市、区)党委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的督办。出台《市委巡察办与市食安办对接协调工作办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巡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落细“两个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安排部署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出批示并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市食安办印发《致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对需要开展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进行提示和明确;印制《培训手册》,逐级组织全覆盖培训。市政府领导带头包保A级主体、带头开展督导检查;全市上下协调联动,积极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属地包保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两个责任”机制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9761个,获证企业12449 个,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配尽配,包保干部2732人,平均包保比例1∶7.2。“两个责任”主体归集率等多项指标处于全省前列。

深化专项行动。将“守查保”专项行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线,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全市食品安全稳定大局。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4121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907条,已全部整改,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09件,结案率100%。

加强重点监管。突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网络餐饮等重点业态,开展餐饮业全覆盖风险排查整治,严监管,保安全。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对辖区内3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督促企业全部完成自查整改。

创新抽检监测。制定了《食品安全抽检闭环运行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形成食品抽检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环环相扣、高效运行的一体化闭环管控体系。该《规程》受到了省内外同行的好评,作为创新做法在全省推广。开展“你点我检”现场宣传点检活动22场次,点检食品235种。

打造忻字品牌。持续打造“忻字号”特优品牌,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到28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个,“圳品”认定14个,石鼓、莲宇康小米入选中国农业品牌名录。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目录8个,评定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6个,入选首批山西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9个,特优品牌创建走在全省前列。

开展风险监测。全市14个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均开展对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常规和专项风险监测;在14个县(市、区)的27所哨点医院和16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并通过平台反馈常态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追溯体系。配套财政资金465万元,在通信管理局进行了IP备案,在7台云服务器安装追溯管理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接口进行数据对接,与第三方追溯平台对接、与重点企业对接、与政府部门建设系统对接。

推进反餐饮浪费。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消协联合发布《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纳入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列入“日管控”记录清单,依法对6户经营者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多角度、立体化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使忻州市食品安全治理亮点纷呈。

针对特殊业态,创新“两个责任”落实新模式。忻州古城是以餐饮业作为支柱业态的旅游景区,其中餐饮类商户189家,全部为D级主体,由运营公司运营。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齐全,每个街道安排一名街长,对街道经营户的日常经营进行督查。配备7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好日常监督与问题整改的无缝对接。同时,组织餐饮商户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与承诺,并将保食品安全与反餐饮浪费有效结合,打造诚信经营一条街。

聚焦专业镇建设,梯次培育壮大食品产业规模。聚焦主导产业壮大、质量品牌提升等重点行动,全面提升食品类产业发展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代州黄酒被评为首批省级重点专业镇之一,神池特色食品和宁武药茶被评为首批市级重点专业镇,同时储备了五寨特色杂粮、河曲海红果、静乐藜麦等潜在食品类重点专业镇。

坚持防范胜于打击,做深做实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市县两级印制《风险提示函》,将《食品禁用限用物质》随函发放给食品加工厂、大中小型餐饮机构、早市摊点等处。截至目前,共发放《风险提示函》25353份,收效明显。今年以来,全市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立案13起,比去年同期的42起下降69.05%,食品市场呈现出让群众放心、安心态势。

下一步,忻州市将持续找差补短,在“两个责任”落实、检管结合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违法案件处理等五方面下功夫,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努力在上述五个方面下大力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