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自1月1日起,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施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对企业而言,最直接感受是“检查码”的启用,即“检查必亮码”。执法人员检查时,除亮执法证以外,还要出示“检查码”。企业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扫描“检查码”核验检查任务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查看检查结果,开展检查评价,共同推进“无码不检查”制度落实。
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水平。《实施方案》聚焦解决企业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提出“四减少四提高”工作目标,即减少现场检查对象、现场检查频次、现场检查内容及检查对企业的影响,提高随机抽查方式运用率、跨部门联合检查率、非现场检查率及检查问题发现率。
发挥“检查码”统筹作用:合并检查任务,落实“无码”不检查。在计划环节,加强检查统筹。对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优化计划源头控制,并动态调整。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一般每年最多检查1次;确需多次现场行政检查的,检查间隔原则上应当在1个月以上。检查对象列入“无感监管”清单或者检查事项列入“无事不扰”清单的,在计划合并统筹上,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跨条线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不再单独制订检查计划。鼓励跨部门综合监管。在计划审核备案上,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进行行政检查计划的统筹合并,获司法局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在实施环节,加强任务管控,主要依托市司法局牵头的“检查码”进行检查任务实施中撮合、合并和管理,有计划行政检查、触发式行政检查、告知承诺核查需启动现场检查的,落实“无码不检查”要求。
做好行政检查实施主体管理:检查权限互补,检查结果互认。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将进一步依托3个支撑,夯实4项基础管理。3个支撑主要指:平台、服务、考核。夯实4项基础管理主要指:检查实施主体管理、检查对象管理、检查事项管理、检查行为管理。一是聚焦“谁来查”,遵循“互补+互认”要求,做好行政检查实施主体管理。二是聚焦“检查谁”,根据“风险+信用”评判,做好行政检查对象管理。三是聚焦“查什么”,调整“一库三清单”,即建立行政检查事项库,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做好行政检查事项管理。四是聚焦“怎么查”,遵循“有效+有限”要求,做好行政检查行为管理。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