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提升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打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真实、经营环境不达标、人员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布第十期典型案例,警示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以案示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盱眙倪氏龙虾・香辣蟹(徐汇店)”冒用地址、伪造经营资质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2026年5月,该局接到线索,反映淘宝闪购平台商户“盱眙倪氏龙虾・香辣蟹(徐汇店)”涉嫌存在“幽灵外卖”违法经营行为,其平台内登记经营地址为徐汇区罗秀路1225号。经现场核查,该地址实际为图文店,无餐饮经营相关设施与经营痕迹。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平台商户上传的便民饮食临时备案公示卡存在多处异常,系伪造经营资质证明材料。经与公安等部门联动排查,最终查实该平台商户信息系刘某上传,存在冒用地址、伪造经营资质开展网络餐饮经营等违法行为。该商户实际出餐点位于外区,刘某系受出餐点经营者范某委托,在淘宝闪购等网络餐饮平台开设商户。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该局将案件移送徐汇公安分局。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范某还涉嫌存在其它伪造证照行为,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本案当事人通过冒用他人地址、伪造经营资质方式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达到隐匿实际出餐点、逃避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的目的,是典型的“幽灵外卖”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线索后迅速开展执法,要求平台第一时间下架涉案网店,并联合公安部门一周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对相关行业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
小飞饮食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2026年5月,该局对位于柳州路90号-2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桂林米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后厨冰箱内查见一袋开封使用的“散装兰花干”,标签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8日,保质期为3天,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该“散装兰花干”系制作“兰花干浇头”菜品的食品原料。经调取店内5月1日至5月7日销售记录,该店线上线下共计销售“兰花干”6份,违法所得24元。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行政处罚。餐饮单位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案例屡有发生,表面看是管理疏忽,根子是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轻视,更是对消费者健康的不负责任。本案的查办再次提醒所有从业者:食品保质期就是安全底线,守不住这条线,失去的不仅是信誉,更是长远的生存空间。
上海市徐汇区志林餐厅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案。2026年5月,该局对位于肇嘉浜路253号一楼B室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老上海馄饨铺”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热厨区货架上有一袋已拆封的“苏煌孜然味撒粉”,生产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保质期12个月,至检查当日已超过食品保质期,当事人未及时进行清理。案发后,当事人已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做销毁处理。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警告行政处罚。本案当事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及时排查清理过期食品原料,任由安全隐患存在于食品加工操作区域,最终触碰法律红线。本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并跟进复查,确保隐患彻底消除。食品安全是餐饮经营的立身之本,更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长期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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