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邹宇佳)今年以来,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违法案件296起。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社会共治,现公开曝光5起典型案例。
1.綦江区綦小柒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及提供虚假信息案
案件速览:2026年4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从事外卖经营的该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经营场所内的5种食品原料已经超过保质期,同时该店在外卖平台开设有两家网络餐饮店铺,其中一家店铺在平台公示的经营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经查,当事人变更该店铺经营地址后,未变更及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变更平台上公示的证照信息。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5瓶超过保质期的螺蛳粉风味膏、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持有合法的证照资质是外卖商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基本前提,是入网经营的“底线”和红线。证照信息过期或变更后未更新,导致在平台展示信息与实际情况脱节,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此案提醒外卖经营者必须确保证照真实有效,切勿心存侥幸,通过“套证”“假证”“无效证件”上线经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生变更或延续后,应及时更新展示。
2.綦江区森作蛋糕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销售无标签食品案
案件速览:2026年5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从事外卖经营的该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经营场所内1包已开封使用的可可琳纳代可可脂巧克力和1瓶已开封使用的复配着色剂(粉红色)均已超过保质期;冰柜内4盒伯牙茉莉罐罐、2盒芋泥肉松味罐罐蛋糕,盒子上均无任何标识标签信息。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过期原料及食材易滋生有害物质,无标签食品无法追溯来源,均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此案提醒经营者要严守进货查验制度,拒绝“三无产品”,定期清理库存,开封原料应标注开封日期,临期原料提前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风险。
3.綦江区肖万福食府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案
案件速览:2026年3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开办的校园服务平台未公示其外卖服务资质。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查实,该平台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未取得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号而从事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平台经营者为入网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平台主体责任未落实,对入网餐饮经营者的审核查验未严格执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将难以保障。此案提醒平台经营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完成备案,持续公示资质信息和平台服务协议,严格落实平台审核查验义务。
4.綦江区赶水米粉餐饮餐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
案件速览:2026年5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从事外卖经营的该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店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1名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处理结果: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
案件警示: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相关工作,容易造成疾病传播,经营者将被责令整改并受到警告处罚,若拒不改正,还将面临罚款等进一步处罚。此案提醒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制度,员工应当先获证、再上岗。
5.綦江区卜鱼碳火餐饮店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案件速览:2026年5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从事外卖经营的该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店存在食材未分区存放、生熟混放、调料容器未加盖、灶台油污未清理等情况。
处理结果: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
案件警示:外卖商家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加工操作和保持场所卫生,存在未有效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威胁。此案提醒经营者应加强硬件配置,保持加工区域清洁,规范人员加工制作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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