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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6-09-22 15:3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石巍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强)为扎实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聚焦网络餐饮领域高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河北省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靶向发力、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本次集中发布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倒逼行业合规经营,持续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案例一

2026年4月24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武邑县某某餐厅检查时发现,该餐厅经营的羊肉、兔肉无法提供检疫证明,属于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餐饮单位采购畜禽肉类,必须查验留存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使用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否则将依法从严查处。

案例二

2026年3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武邑某某快餐服务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在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件,并且该快餐店拒不改正。当事人无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食品制售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该《条例》的罚则有关规定,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拒不改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警示:该快餐服务店经营者健康证过期,逾期拒不整改,无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6年5月7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武邑某某咖啡茶店时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擅自制售自制散装饮品,其行为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罚没款114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自制茶饮属于小餐饮经营范围,经营者必须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营业,无证经营将被依法处罚。

案例四

2026年5月14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深州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平台在外卖平台公示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存在涂改,公示虚假信息。该行为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

警示:从业人员必须如实公示资质证件,严禁涂改、变造健康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查线上虚假公示违法行为。

案例五

2026年4月30日,衡水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武邑县某某快餐店的油条进行抽检。抽检报告显示该样品铝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24标准,检验不合格。目前已对该店立案调查。

警示:餐饮门店制作油条时要严格管控含铝膨松剂用量,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添加剂和超标量使用添加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