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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2025-07-28 17:36来源:吉林市场监管 编辑:曹译文

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梅河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发力,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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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聚焦农村大集食品摊贩,对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糕点、酒水饮料等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仔细查看食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严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还向食品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梅河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以更严格的监管、更有力的举措,守护好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农村大集的烟火气更有“安全感”。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