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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水果“改名溢价”乱象调查:线上溢价超4倍成重灾区

2026-05-30 09:0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夏思睿

□ 记者 杨玉国

“19元买的‘蓝莓’,剥开竟是普通葡萄”“28元一斤的‘树葡萄’,口感和普通葡萄毫无二致”……近期,多款网红水果因名不副实、虚假宣传、溢价离谱,在社交平台引发大量投诉。新华网5月27日、央视新闻5月16日先后刊发调查报道,直指此类乱象:“草莓芭乐”“芒果凤梨”“蜜桃百香果”等品名新奇的水果,到底是“跨界”新品种,还是便于溢价的营销噱头?

噱头无科学依据:“跨界水果”实为文字游戏

商家宣称“芒果凤梨”“蓝莓葡萄”等是“跨物种杂交新品种”“复合风味特色果”,但权威专家指出,此类说法毫无科学依据。

新华网5月27日报道援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苏俊观点,芒果属于漆树科、凤梨是凤梨科,是不同科的植物,存在严格生殖隔离,无法杂交。“芒果凤梨”是商业营销命名,并不是真正的品种名,更不是芒果与凤梨的混合。

央视新闻调查核实,“芒果凤梨”正式品种为台农23号凤梨,由黄金凤梨与蜜宝凤梨杂交培育而成,和芒果毫无关联。

苏俊指出,市面上的“蓝莓葡萄”其品种多为夏黑或紫葡萄,仅皮色偏蓝紫,无蓝莓基因;“草莓芭乐”的品种为普通红心芭乐,口感略甜,无草莓基因。所谓“跨界杂交”,纯属营销谎言。

线下套路隐蔽:景区混淆视听,门店借名抬价

记者调查发现,线下是网红水果更名乱象的高发地,旅游景区与连锁门店的套路虽不相同,但本质都是利用信息差误导消费。

图为小红书博主发布的被误导购买“蓝莓”的消费投诉截图。(网络截图)

在云南等热门旅游景区,摊贩常将普通葡萄伪装成“本地特色蓝莓”,利用外形相似混淆视听,游客高价购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不少商家还将普通葡萄冠以“树葡萄”“牛奶青提”等名号,刻意营造“稀缺珍贵”假象,诱导游客高价消费。

线下连锁水果店的套路则更为隐蔽。记者走访看到,“芒果凤梨”常被摆在门店最显眼位置,大号字体标注网红名称,搭配“自带芒果清香”“跨界稀有品种”等宣传语,售价高达18-20元/斤;而同店同品质的普通金钻凤梨,标价仅9-10元/斤,价差整整一倍。

图为某线下实体店售卖的“芒果凤梨”。 摄影:杨玉国

图为线下某实体店售卖的金钻凤梨,与“芒果凤梨”价差近一倍。摄影:杨玉国

新华网记者在北京西城三里河某超市调查时,销售人员直言:“它就是凤梨,起个名字叫芒果凤梨,买的人很少,这批货放坏了都扔了”。央视新闻记者实地走访也确认,商家刻意隐去“台农23号”真实品种信息,模糊宣传、暗示是“芒果×凤梨跨界品种”,本质就是误导消费、赚取暴利。

线上溢价疯狂:电商直播成乱象重灾区,价差超4倍

相比线下,电商平台、生鲜外卖、直播带货等线上渠道,因更名营销套路更隐蔽、溢价更离谱,已成为网红水果高价销售的“重灾区”。

记者核查多家线上店铺发现,商家普遍在标题、主图放大网红水果名称,极力渲染“独特口感”“稀缺小众”“产地直供”等卖点;但在商品详情页,真实品种、溯源信息、产地证明等关键内容一概隐匿,普通消费者极易被诱导下单。

电商平台上,同一家店铺的两款海南凤梨,因命名不同价格悬殊:优惠后,标注“正宗芒果凤梨”的商品售价38.71元,而同规格的“海南金钻凤梨”仅售8.71元,价差超4倍。(网络截图)

该商品在电商平台以“正宗芒果凤梨”为卖点,售价38.71元起,已售出超3000件,显示其市场热度较高。(网络截图)

线上价差触目惊心:同一家店铺、同规格的海南凤梨,标注“正宗芒果凤梨”的商品优惠后售价达38.71元,而同款普通海南金钻凤梨仅售8.71元,价差超过4倍;该网红款销量已超3000件,大量消费者为虚假溢价买单。

在黑猫投诉平台,类似投诉并不少见:“买的‘蓝莓葡萄’,收到的却是颜色和品种明显不符的普通紫葡萄”“直播间卖的无籽‘蓝莓葡萄’,实为个个有籽的普通葡萄,虚假宣传”“商家说是‘芒果凤梨’,其实和普通凤梨没有区别”。这些有了新名字的水果,有的身价翻番,原本卖不动的品种,借着“网红”身份,也有了销量。

全链条沦陷:从种植批发到终端,乱象蔓延行业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网红水果“改名涨价”乱象,早已从零售终端蔓延至种植、批发全产业链。

线上商家靠网红名称引流赚钱,刻意隐瞒真实品种;批发环节进销货单据只标注营销噱头名,不写真实品种,溯源信息完全缺失,从源头为乱象“保驾护航”;甚至部分种植户也被动跟风,为迎合市场炒作,默认甚至参与更名,加剧行业乱象。

新华网报道指出,由于这类“拼接式”命名的源头难以查证,追责困难,不少企业趁机打擦边球,使得此类现象在市场上层出不穷。

监管亮剑倒计时:新规将整治,消费者可“退一赔三”

针对网红水果更名营销乱象,监管规则已明确收紧。

新华网5月27日报道援引苏俊观点,2025年3月14日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食品标识要强化真实属性标注,虚假命名商家或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处罚。该办法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施行,为乱象整治提供明确执法依据。

同时,依据《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一个品种只能用一个中文正式名,禁止误导公众认为与另一物种有关(如芒果凤梨),禁止夸大宣传。央视新闻也提醒,预包装鲜水果产品的名称应遵循《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同时标注产品和品种名称,不得隐瞒。

安徽省消保委法律与公共事务部主任张路明提醒,商家为普通水果起一个“杂交品种式”的营销名称,如果实际并无相关品种或血统,也没有相关品种的特性或者特征等,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解释,如果不慎“踩坑”,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退换货;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还可依据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

专家支招消费者三大识破技巧:一看标签中有无“正式品种名”,找不到类似“台农23号”这样的品种名,就可能是营销噱头;二要关注育种或登记信息,农业农村部数据库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才是真品种;三牢记,绝大多数杂交发生在同科同属植物间,跨科杂交基本是虚假信息。

水果消费拼的是口感与品质,而非花哨的名字。随着新规落地,水果行业靠噱头炒作、虚假溢价的粗放营销模式终将被淘汰,市场将回归品质为王、诚信为本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