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朋友圈售卖的减肥咖啡被查出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和酚酞,山西宝妈许妍(化名)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该款减肥咖啡的售卖涉及多层微商——黑龙江人张某销售给女子茹某,茹某卖给许妍及另外4人,她们再销售给更多下线。共19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起诉,其中张某被另案处理。同案18名被告人中除1人是男性,17人均为宝妈。
2025年6月,该案重审一审宣判,许妍被判有期徒刑10年。另有5名被告人被判刑5年至12年。剩下12人被判缓刑。
“她自己也喝,还推荐给身边的亲友喝。她如果明知道有毒那还会推荐吗?这本来就是矛盾的。”许妍的丈夫杨柳(化名)称,许妍也向上家要过涉案咖啡的检测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以确定是否正规。那些文件都盖有公章,他们在事发后才知道都是假的。
不仅许妍,其他17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辩称自己对涉案咖啡含有违禁成分“不明知”。对此法院认为,各被告人不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均未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义务,且部分被告人明知他人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甚至被查处后仍继续销售,综合足以认定各被告人主观上明知或应当明知。
6名被判实刑被告人均以主观不明知为由提起上诉。5月19日,该案重审二审在山东济宁中院开庭。
“见效快”的减肥咖啡被查出违禁成分
2022年6月24日,山西临汾的家里,许妍刚从学校把孩子接回来,正在做晚饭,杨柳突然接到当地刑警队的电话,称许妍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杨柳记得,警方上门时,家里桌子上还放着一盒开封的“纤so坊”防弹咖啡,里面还剩8包,是许妍喝剩下的。
在杨柳的叙述里,2020年,彼时130多斤的许妍想要减肥,在网上购买了该款减肥咖啡,使用一两个月后瘦了十多斤。随着周围越来越多亲友向她询问,又想到可以补贴家用,许妍主动找到茹某开始拿货。
许妍常在朋友圈发布自己食用该咖啡的视频来推荐产品。进价七、八十元,起初零售为主,许妍提价比较多,随着下线慢慢变多,她每盒利润渐渐缩至几元。判决书显示,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许妍共发展出40余名下线代理,向茹某支付过54万余元货款,共销售60万余元,获利6万余元。
杨柳后来与其他被告人交换信息了解到,2022年2月,有消费者在一电商平台购买该咖啡后要求退费未果,将该款咖啡举报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称食用后有口干、心慌等不良反应。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抽检检测出该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将案件线索移送高新区公安分局。后专业鉴定机构检测出西布曲明和酚酞。
西布曲明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可以起到控制食欲的作用,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失眠、心率升高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该药物曾被广泛添加于减肥药中。酚酞是一种刺激性泻药,长期服用有致癌风险,过量服用可能会诱发心律失常、倦怠乏力等。它们分别在2010年和2021年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列为违禁成分。
警方经摸排查到位于山西运城的茹某,又通过她查到给她供货的黑龙江人张某,和她的5名下线,其中包括许妍。几近两年半的时间里,茹某向下线张某销售涉案咖啡164万余元、向许妍销售54万余元,向王某销售33万余元、向李某销售近23万元,向戴某销售18万余元,共计293万余元。
2024年5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茹某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250万元。5名下线分别被判处11年、10年、6年(2人)和5年,并处相应罚金,经由她们再发展出的12名下线则被判处缓刑。
上诉后,该案经济宁中院以部分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该案重审判决,除更正两名被告人犯罪数额外,包括罪名、刑期等与原审几无差别。6名获实刑被告人再次上诉。
“应该明知”之争
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是否主观明知一直是此案最大的争议。
重审法院认为,各被告人不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购买咖啡时未对来源进行有效核实,少部分被告人通过微信发送的生产许可证、报关单等材料模糊不清,生产厂家、配料表等信息亦不真实,且案涉咖啡均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及销售凭证,无法证明其合法来源;
其次,本案中各被告人均未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义务,且部分被告人明知他人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甚至被查处后仍继续销售。
综上,足以认定各被告人主观上明知或应当明知销售的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没有人向她反馈过有不良反应。”杨柳称,许妍和家人自己也会食用这款减肥咖啡,用后会有口干及饱腹感等症状,“但她以为就是正常现象。她去找上家问过,说是因为产品里含有的‘白芸豆’的成分会让人产生饱腹感,她还去网上查了,确实是这样的。”
杨柳认为,许妍若主观明知或应该明知涉案咖啡有毒,就不会自己每天都喝,还敢在朋友圈实名制售卖。
此外,许妍也向上家茹某询问了涉案咖啡的检测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海关税单、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他们在后来才知道这些文件都是假的,如营业执照里公司登记住所和登记机关有出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社会信用代码无对应公司等等。
“文件上面都盖有公章,那普通老百姓肯定就认为是正规的了。”杨柳称,许妍中专毕业后除在补习班兼职过美术老师,就没有过其他工作经验。婚后她是全职宝妈,每天学校、菜市场、家三点一线,根本没有太多经营经验。
许妍的辩护律师黄海志也提出,被告人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方面确实存在过错,但不能据此便推定其在刑法意义上的“明知”,应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行为人的认知能力等来认定。
杨柳向记者表示,之后二审将继续主张无罪辩护,“十年太重了,对于我们家庭是毁灭性打击。”
记者另获悉,茹某的上家张某历经一审、二审,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
判决书显示,张某长期从事减肥咖啡的销售行为,无法提供所售涉案减肥咖啡的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无法说明涉案减肥咖啡的供货来源,在未审查、核实所销售咖啡是否系合法有效的产品、是否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向下线大量销售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的食品,未尽到法律规定的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应认定具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主观明知,具有犯罪故意。
律师提醒:刑法中“应当明知”采用的是社会一般认知标准,不是以“文化程度低”或“不知道”为判断依据
焦点一、本案中法院判定被告人“应当明知”的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结合交易模式、产品效果、经营方式、异常反应以及行为人的后续表现进行综合判断。
本案中,法院重点关注了几个因素:一是涉案减肥咖啡长期通过微信朋友圈、层级代理等方式销售,且缺乏正规生产、流通资质;二是大量消费者服用后出现口干、厌食、心慌等明显异常反应;三是部分被告人在案发后存在删除聊天记录、销毁账本、继续销售等行为。这些因素叠加后,法院会认为行为人至少已经达到“应当知道产品存在问题”却仍继续销售的程度。
焦点二、被告人自称认知水平有限能作为反驳“应当明知”的理由吗?
刘凯介绍,需要强调的是,刑法中的“应当明知”采用的是社会一般认知标准,而不是以行为人自称“文化程度低”“不知道西布曲明是什么”作为唯一判断依据。尤其对于长期、大规模、持续经营减肥产品的销售者而言,即便其不懂专业知识,也很难完全否认对产品异常减肥效果及风险的基本认知。
因此,在类似案件中,“认知水平有限”通常只能作为量刑时酌情考虑的因素,而难以完全阻却刑事责任。
焦点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刘凯表示,很多公众容易误以为刑罚轻重主要取决于“赚了多少钱”,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法逻辑,并不单纯以非法获利作为唯一标准。
该罪名本质上属于危害食品安全、危害公众健康类犯罪,其重点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安全和消费者生命健康。本案中,涉案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渠道持续销售减肥咖啡,并形成明显的“上线—下线”代理链条,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因此即便部分人员个人获利有限,法院仍可能认定其行为具有较高社会危险性。
另外,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本身法定刑就相对较重,一旦被认定“情节严重”,量刑幅度会明显提高。
焦点四、朋友圈卖食品会纳入监管吗?
刘凯律师表示,很多人误以为“朋友圈卖货”“私域流量销售”属于个人行为,不受监管,但实际上,只要行为具有持续经营性质,就已经可能被纳入食品、药品、电商等监管体系。
食品领域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刑法关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重点监管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来源不明等问题。而如果产品涉及治疗效果、药理作用,甚至可能进一步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假药、妨害药品管理等更严格的法律责任。(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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