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冯文亮)当直播间的吆喝声成为食品消费的新场景,当指尖下单取代线下选购成为新常态,直播电商为食品流通注入活力的同时,也滋生了虚假宣传、资质造假、过期售卖等乱象。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33条刚性条款划清“红线”、明确“责任田”,标志着我国对直播食品销售的监管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防控、全程管控”转型,为亿万消费者的“舌尖安全”撑起制度保护伞。
直播电商的食品乱象,根源在于责任链条模糊与监管滞后。部分平台以“技术难管控”为由推卸责任,主播与MCN机构只顾流量变现而忽视品控,非食品经营者跨界带货却缺乏资质审核,导致“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伪造检测报告”等问题频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虚假宣传案中,普通果冻被吹嘘为“减肥神药”;广州辛选公司因夸大食品功效被罚175万元,这些案例暴露的不仅是经营者的诚信缺失,更是此前监管体系对新业态的覆盖不足。新规的出台,正是直面这一痛点,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MCN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构建起“谁经营、谁负责,谁获益、谁担责”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新规的核心突破,在于以制度创新破解监管难题。平台作为连接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键枢纽,被赋予“第一责任人”的刚性义务:不仅要建立每六个月更新一次的资质核验档案,更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制定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智能监测+实时巡查”实现风险主动识别。这种“人防+技防”的双重要求,彻底打破了平台“以罚代管”的侥幸心理。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的差异,新规作出精准区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公示许可信息,非食品经营者则要建立严格选品制度,13类禁售食品的“负面清单”更让违规者无空可钻。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技术监测记录被明确作为行政处罚证据,这意味着直播间的每一句宣传、每一件商品都将留下“电子痕迹”,为监管执法提供硬核支撑。
压实主体责任,是新规落地见效的关键。长期以来,直播电商的食品安全责任多停留在纸面,此次新规通过细化操作要求,让责任落实有章可循。平台每月需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主播首次带货前必须接受专项培训,投诉举报需便捷响应,这些“规定动作”将抽象的责任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流程。正如市场监管总局强调的,“不管是直播间里的货,还是直播间里的人,平台都必须得管”。这种全维度的管控要求,不仅是对经营者的约束,更是对行业生态的净化。当合规成为直播电商的生存底线,那些靠虚假宣传、伪劣商品牟利的“劣币”终将被市场淘汰,而坚守品质的“良币”才能行稳致远。
食品安全的守护,从来不是监管部门的“独角戏”,而是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共治。新规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食品纳入日常监管和抽检计划,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构建起“政府监管+平台自治+社会监督”的立体网络。消费者作为直接受益者,更应增强维权意识,通过合规渠道举报违规行为,成为食品安全的“监督员”。行业协会则需发挥桥梁作用,推动制定自律公约,引导经营者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唯有形成多方合力,才能让新规的制度红利充分释放,让直播电商真正成为食品消费的安全渠道。
从田间地头到消费餐桌,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关乎行业可持续发展。《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既是对人民群众关切的及时回应,也是数字经济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2026年3月20日正式施行日期的临近,各级监管部门需加强政策宣贯与培训指导,确保经营者懂规则、守底线;平台企业更应主动对标要求,补齐管理短板,以技术创新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当制度的刚性约束转化为行业的自觉行动,当每一个直播间都成为食品安全的“诚信窗口”,直播电商才能在规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真正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让“舌尖上的安全”在数字时代绽放更坚实的光芒。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黑猫投诉
广告刊例